新华网武汉4月3日电 首届保险法东湖论坛近日在湖北武汉举行,110名来自业界、学界的保险法领域精英参与了此次论坛。以“守正与创新”为主题,多位专家学者发表报告及演讲,围绕如何促进保险行业法治化、现代化展开探讨。
“保险法是‘跨学科’的部门法,不仅需要‘懂法律’,还需要‘懂保险’。”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原副总裁、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李玉泉指出,近年来出口信用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由于保险类型特殊、专业性强、案情复杂,对相关法律问题的争议较大,裁判结果的差异性也较大,需要认真研究。同时,他也对银行、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给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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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湖北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湖北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徐冰,从保险合同纠纷现状、保险公司需要关注的问题、审判工作中的疑难争议点等三个方面,对保险合同纠纷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据介绍,2020年,共受理再审申请案件677件,其中保险合同纠纷44件,占比6.5%;2021年,共受理再审申请案件913件,其中保险合同纠纷84件,占比9.2%;2022年,共受理再审申请案件734件,其中保险合同纠纷84件,占比11.4%。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教授作《保险实践前沿问题的法律分析》主题报告,针对“保险共保体反垄断规制”进行详细阐释,并以被市场广泛认可和热捧的“惠民保”为例,提醒行政部门和保险机构关注其中存在的反垄断风险。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卞江生围绕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比较突出的几个法律争议发表了意见,针对产品条款中约定“医疗费用补偿”是否有效、保险人如何履行“询问义务”、免责条款明确说明的标准、既往症能否作为拒赔理由、不可抗辩条款引发大量诉讼争议等5个方面,他以详实案例进行深度剖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法研究所主任樊启荣教授在论坛总结发言时表示,“保险法东湖论坛”作为湖北保险法学研究会着力打造的学术品牌,将彰显湖北省保险法研究在全国的地位优势与特色。
同时,湖北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也宣告成立,并选举产生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表决通过《湖北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章程》。
湖北是保险大省,现有各类保险从业人员数十万人,保险法学研究,保险法律服务等专业人员近万人。成立保险法学研究会,进一步促进保险法学术交流,推动保险实践工作进步,对湖北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当前现代科技与保险行业的融合度越来越高,保险业态、风险形态、传导路径和安全边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未来保险法治建设的任务将越来越重要。”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学生认为,成立保险法学研究会,进一步促进保险法学术交流,推动保险实践工作进步,对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保险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湖北保险行业的一个里程碑,影响深远。”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夏学东说,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成立保险法学研究会,可以充分发挥保险法学专业、权威和深度优势,为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方式方法。
保险法学研究会负责人表示,湖北保险法学研究会未来将实现“四个服务”的工作目标:服务于学界,为学术研究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服务于业界,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服务司法界,为公正司法提供理论支持;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管理机构,为监管机关提供政策决策参考。
首届保险法东湖论坛,由湖北省法学会指导、由新成立的湖北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联合主办。(郑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