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息:湖北首个法院、公安、妇联三方正式签署的反家暴协作机制在武汉建立

2023-02-28 21:03:45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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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2月28日电(连迅、魏璐)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江岸区妇女联合会28日签署协议,联合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据悉,在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中,江岸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区妇联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证据的固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出和执行等方面将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及时妥善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力度和水平。三方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构建人身安全保护协作网络。

协作机制约定,江岸区妇联将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热线,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将及时给予帮助、处理。区妇联将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江岸区公安分局将强化依法干预家庭暴力的观念和意识,加大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力度。区公安分局将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推动反家暴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在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中,江岸区法院将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导诉服务。对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将及时受理。区妇联在工作中发现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情况,受害人可以在江岸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区法院设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申请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区公安分局、区妇联依法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区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风险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提示,告知其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寻求相关部门庇护的权利。

江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江介绍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与和谐是整个社会平安与和谐的基石。家庭暴力与社会文明相背离,不仅极大危害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还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此,江岸区法院西马人民法庭作为家事审判专业法庭,早在2013年就率先探索,发出武汉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制定实施以后,江岸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江岸区法院还与区妇联共同培育特色审判品牌“春苗幸福驿站”,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