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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成都3月16日电(黄晓芸)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成都要求新建住宅必须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意见》提出,到2025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突破1500亿元,产量达到25万辆,产业整零比提高至1∶1,整车产能利用率、企业本地配套率分别提升至70%、50%以上;力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万辆,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达到80%;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围绕目标,《意见》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将于4月8日起施行。
提升居民小区和新建建筑物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是12项重点任务之一,除了要求新建住宅必须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外,成都还要求加快推进公租房小区及变配电容量受限的居民小区按照“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模式开展公用及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公租房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达到5%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能建尽建”;各类新建建筑物及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须落实15%—25%充电设施配建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建设条件时,需明确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并将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审图范围,建成情况纳入建筑工程验收范畴。
同时,《意见》还在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推进执法执勤和公务用车电动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公共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推动老旧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成都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47.2%,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67.0%。截至2022年底,成都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46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市汽车总量的比例提升至6.8%,排名全国城市第六、非汽车限购城市第一。